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刘亚男(女)
副书记:张成栋、张月(女)、冯程
常务委员会委员:姜文军(女)、李海燕(女)、陈杰、刘鹏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朱春丽(女,蒙古族)、刘鹏、刘亚男(女)、冯程、安利强、孙军、孙希全、杜玉静(女)、李欣(女)、李红艳(女)、李海燕(女)、张琪(女)、张月(女)、张越(女)、张慧(女)、张成栋、陈杰、姜文军(女)、姜新政(女)、柴毅(满族)、高清书、唐娜(女)、康晟、韩冰(满族)、魏丽娟(女)
天津市南开区监察委员会
主任:刘亚男(女)
副主任:张成栋、张月(女)、冯程
委员:陈杰、张慧(女)、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