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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信息;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涉案款物保管、处理和纪委委员、特约监察员联系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工作。
  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综合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机构干部人事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按权限受理、办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形势任务、党纪法规和正反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协调提供区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承办一般性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等;协助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
  第四至第六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法规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移送的案件;负责审查报送市纪委监委审批及备案的案件;负责监督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相关制度文件的起草制定、咨询答复和解释指导工作等。
  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辅助性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