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年”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区党员干部风清气正、清廉节俭过节。
通知要求,要严守纪律要求,明确“底线”“红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做到“九紧盯九严禁”。一是紧盯违规吃喝和餐饮浪费问题,严禁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或利用虚假公函搞超标准接待,以及“一桌报多桌”“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行为;二是紧盯经费管理问题,聚焦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三是紧盯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严禁以节礼为名违规收送名贵特产,以及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等隐形变异行为;四是紧盯公务出行,严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五是紧盯车轮歪风问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六是紧盯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化整为零多批次操办,搞形式上的“合乎标准”;七是紧盯换届纪律,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干扰换届行为;八是紧盯给基层造成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随意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滥用微信群点到、打卡、晒工作照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九是紧盯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等领域,严禁思想麻痹、精神懈怠或对有关政策、管理制度搞“一刀切”式落实,对基层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区委深化“作风建设年”工作,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日常监管,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要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相关通报的传达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微信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督促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心理、从众心理,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发挥“头雁效应”;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各类问题发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各类不良风气,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祥和。
通知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严肃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强化基层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责任落实。要坚持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要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对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隐形变异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挖细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于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以严肃执纪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